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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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黄山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和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图书馆纸质图书的采购、验收、入库及财务报销工作的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图书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向学校申请招标立项,由国资处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产生供应商。

2.图书馆向通过招标确定的供应商采购纸质图书。

3.纸质图书采购工作由馆长领导,采编部负责具体实施。

4.纸质图书采购注意控制各专业图书比例,注意适当向新增专业倾斜。

5.书目采购和现场采购为图书采购的两种主要方式,图书馆要注重征求师生的意见,或邀请师生直接参与采购活动。

6.图书目录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编部负责所需图书的选订任务,经系统查重后,将所需书目发给供应商。

7.对已交订单的图书,由采编部按协议规定时间,督促供应商及时采购,并按时运送至我馆采编部。

8.新书到馆后,由采编部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开包验收。验收内容:每包图书清单的书名、书号、册数、单价及金额等是否与实物相符,及时上机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书、盗版的图书、超过我馆订单订数的图书以及不合馆藏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出,退回给供应商。

9.对供应商负责的加工的磁条,采编部应随时抽查。并征求流通部门的检测仪测试意见,对不合要求的书,退回供应商返工。

10.对核对无误的图书,编目人员要及时进行加工、编目。对每批加工、编目好的图书,核对无误后,及时将数据传入馆藏中央库中,并及时移交到各使用部门。

11.每批新书移交使用部门时,采编部人员与接受部门人员仔细核对书目清单(内容有:索书号、书名、单价、条形码等)、册数和金额。在核对清楚无误后,由使用部门的主任在书目清单上签字确认。

12.图书采购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接受馆内外各级领导、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

13.图书移交各部门后,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推广、流通、阅览服务。

14.图书馆不定期对图书进行馆藏清点。

15.读者图书在使用过程发生遗失、损毁等情况,按照《图书报刊遗失、损毁等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16.图书馆对使用中轻微损毁的图书及时进行修补。

17.遗失、损毁严重无法修补的、需要剔除的图书,图书馆统一造册,经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图书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