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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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黄山学院图书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图书馆仪器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黄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黄山学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各项规章制度,合理配备,有效使用仪器设备,提高使用效率,保障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3、图书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4、办公室和技术部是图书馆仪器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在馆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馆长制定全馆仪器设备计划;协助国资处对图书馆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付款;负责仪器设备的报增、报减和闲置仪器设备的调配;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

5、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并指定一名兼职设备员,承担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对所管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6、仪器设备使用人有义务保管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设备重新调配时和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图书馆发展规划和经费条件,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综合平衡,合理安排”的原则,安排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制定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提高资金利用率,为图书馆提供优质、优价、优良服务的仪器设备。

8、预算编制。各部门可根据图书馆发展规划,读者服务、教学、科研方面的需要和人力、财力等条件,以项目的形式申报预算;形不成单独项目的,由办公室汇集各部门的需求,协助馆长编制全馆项目上报。

9、 仪器设备采购工作主要由学校国资处以政府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的形式进行。

 10、设备验收,以使用单位为主,办公室、技术部、供应商参加共同实施。验收时要对设备的包装、外观仔细检查,开箱清点随机材料、配件,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以便向供应商办理退换、索赔事宜。

11、仪器设备验收后,需办理报增手续。

12、办公室、技术部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登记、报增、报减、修理、调配处置等具体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对仪器设备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13、固定资产实行库、卡、物管理。保存至学校国资处资产管理系统。办公室与使用部门要做不定期检查,使帐物、帐卡、帐号(与资产处帐)保持一致。

14、各部室及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和负责管理的资产物品,要建立领用移交制度。工作人员调动时,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5、各房间内的仪器设备原则上由设备使用人负责日常管理,公用设备由部室兼职设备员负责管理。要做到每一件设备都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

16、工作人员要爱护设备,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技术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17、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按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18、本制度规定不详之处,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设备购置办法为准。